厦门海沧夏季消防宣传培训纳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范畴

时间:2016年6月15日   点击:1765

厦门海沧夏季消防宣传培训纳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范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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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厦门市海沧区政府批复同意,投入专项经费50万元,将夏季消防检查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畴,此举将有效扩大消防宣传教育覆盖面。
根据海沧区政府批复意见,海沧区将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畴,区消防大队委托海沧区公共消防安全职业培训学校,对全区行政机关、行业主管部门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、火灾高危场所、劳动密集型企业、人员密集场所、街道、村居消防安全管理人、责任人和员工,开展系统化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。
结合夏季火灾防控工作,海沧区按行业、分类别实施消防培训,精心编制类型化消防培训课件,重点强化初起火灾扑救、人员疏散逃生、开展消防检查等实用性培训,着力提升单位消防安全自我管理、自我检查能力。针对弱势群体易受火灾侵害的特点,走进敬老院、孤寡老人、残疾人家庭,开展面对面消防宣传,为养老院、独居老人家庭安装独立式火灾探测器、简易式喷淋装置。
结合微型消防站建设实际,海沧区将微型消防站人员纳入公共服务培训范围,区公共消防安全职业培训学校面向社会招聘消防培训讲师团,实行单位、企业预约服务,采取上门指导、专业服务的方式,对全区221个重点单位、街道、社区微型消防站实施消防培训,重点开展火灾预防知识、消防检查要点、灭火器材使用、灭火救援技能等业务培训。

厦门市海沧区公共消防安全职业培训学校 联系人:廖老师 1360692251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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