建(构)筑物消防员(消控室操作员)消防职业技能培训开班通知
各有关单位、个人:
学校定于2017年1月9日开展一期建构筑物消防员培训工作。现将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培训对象
各有关单位建筑消防设施操作与维护、消防控制室监控、消防安全管理;社会有意从事以上职业的人员。
二、培训课时 参加培训的人员集中学习共计240课时(理论+实际操作+实习作业)(课程安排表附后)。
三、报名方式、时间、地点
1、报名方式: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;
2、报名时间:除节假日外正常上班时间内上午8:00-12:00下午13:30-17:00
3、报名地点:厦门市集美区珩田路470号(集美) 厦门市思明区育秀里住总佳苑191号1403室(岛内(思明、湖里)) 厦门市海沧区马青路1997号市消防教育训练中心内(海沧)
4、须提供材料:《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》3份、身份证复印件2份、学历证明复印件2份、两寸白底彩色照片5张,一寸白底彩色照5张。
四、培训地点:
培训地点:市海沧区公共消防安全职业培训学校(市消防教育训练中心内),地址为:海沧马青路1997号(海沧大桥往角美方向第一个公交车站石塘站下车,843、842、846、841、855、857、859、856路公交车可达;下车后往角美方向300米红绿灯右侧)。
五、费用标准
1、培训费:根据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财政厅《关于核定我省公共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及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》(闽价费[2014]310号)精神,建(构)筑物消防员(消控室操作员)培训费用合计2350元/人·期(其中培训费1625元,教材费175元,实际操作材料损耗费550元)。 费用可采用转账或现金方式缴纳(转账、存款账户信息:----收款:厦门市海沧区公共消防安全职业培训学校;开户行:工商银行厦门湖滨北支行;帐号:4100023309224887576)。 注意事项:培训费用打入上述账号,向银行索取缴款凭证,交学校财务统一开具正式发票,并凭发票到培训部办公室报名及领取教材。
2、代收鉴定费:初级:370元/人,其中:职业技能鉴定费190元/人,代收材料损耗费180元/人; 初级单科补考:理论补考20元/人;技能补考:255元/人,其中技能鉴定费75元/人,代收材料损耗费180元/人; (根据省物价局、省财政厅制定的《福建省职业技能鉴定收费管理暂行办法》的收费标准执行)此项费用由福建省消防协会收取(厦门市海沧区公共消防安全职业培训学校代收取),采用现金方式缴纳,我校负责协调福建省消防协会确定考试时间及安排考务工作。
3、住宿费: 食宿自行解决。
培训咨询电话:0592-6892119(集美)0592-5093119(海沧)0592-5032119(岛内〔思明、湖里〕)
联系人:李先生,陈老师,魏老师
2017年1月6日
厦门市海沧区公共消防安全职业培训学校
厦门市集美区清大东方消防职业技能培训学校