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开展消防专业培训的通知

时间:2019年10月11日   点击:1667

关于开展消防专业培训的通知

各有关单位、个人:

  为保证企业正常办理资质申请,根据省委省政府有关提升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、满足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要求,提高设计人员业务开展水平、并持有消防专业培训合格证的需求及各机关、团体、企事业单位消防持证需求,我校拟举办消防专业培训,现就培训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
  一、培训对象

  1、各有关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设计师、注册建筑师、注册建造师、助理工程师、中级工程师、高级工程师。

  2、年龄21周岁以上,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。

  二、培训课时:详网上课程安排

  三、报名方式、时间:

  1、报名方式:登陆“厦门市海沧区公共消防安全职业培训学校”网址点击网上窗口报名或微信联系报名;

  2、报名时间:周一至周五:上午 9:00-12:00,下午 14:00-17:30   网上报名时间不限。

  3、须提供材料:(需提交材料以本通知内容准)

    一) 《消防专业培训技能申报表》1份(附件一);

    二) 身份证复印件1份;

    三) 中专及以上学历证明复印件1份;

    四) 小两寸白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(背面用圆珠笔写名字)及电子版(分辨率不小于390*567,文件大小小于1M,格式为jpg/png/bmp;)

    五)注册建筑师、注册建造师、助理工程师、中级工程师、高级工程师证书复件1份

    六)提供单位开票资料,个人报名无需提供。

  四、费用标准及缴费方式:(费用总计:4800元/人)

  1、培训费用:根据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财政厅《关于核定我省公共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及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》(闽价费[2014]310号)精神,消防专业培训费用合计4800元/人·期。

  2、缴费方式:费用可采用对公转账、现金、现场刷卡三种方式缴纳(转账、存款账户信息:----收款单位:厦门市海沧区公共消防安全职业培训学校;开户行: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禾祥支行;帐号3515 0198 2201 00000141 )。培训费用打入上述账号,向银行索取缴款凭证,交我校财务统一开具正式增值税普通发票或专用发票,并凭发票到我校上课前领取教材。(建议优先采用对公转账方式进行交费,转账附言备注单位名称和培训人的姓名)。

  五、消防专业培训咨询电话及报名联系人:

  蔡老师 18030133144 

  李老师 17700087587

  陈副校长: 13779955119

  附件1: 消防专业培训技能申报表.doc

 

厦门市海沧区公共消防安全职业培训学校        

2019年10月10日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 

厦门市海沧区公共消防安全职业培训学校 联系人:廖老师 13606922516

闽ICP备15018493号 微信:13606922516 地址:厦门市海沧区消防培训基地